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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故争地引纠纷
无故争地引纠纷对方无故在我的土地上挖土,说是他的土地并把土地上的菜挖掉.在争论中,对方抡锄头打架被我抢夺扔掉后又操镰刀打.在抢夺镰刀的过程中,镰刀把对方的右脚弄至皮外伤,左脚有青瘀(医院诊断结果)后来我出钱送至医院治疗,三天后出院,并拿了350元作药费。声明以后不再纠缠。二十天后,对方称左脚又痛,找我要药费几次,说先前的声明无效并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。我不同意,我该如何保护自己
地区:江西-南昌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3-03-07 00:09:11
提问者:ASK1362586151fbz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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